【特别提醒】医保卡这样用,后果很严重!

目前很多市民都有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到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时

使用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挂号

结算时就可以直接报销

十分方便

不过,若有人使用了其他参保人的身份挂号就诊并享受了医保待遇, 
这就属于欺诈骗保行为,
严重的须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近日,松滋市医疗保障局查处并制止
一起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行为,
及时挽回了医保基金的损失。

 2021年5月31日
患者周某因子宫内膜增生、子宫肌瘤
到松滋市人民医院就诊
病房管床护士在核对患者身份发现有问题
住院人和证件上面的人员信息不相符合的情况
于是前往病房向患者进一步了解情况

患者周某这个是你自己的医保卡吗?

护士,是这样的我这边确实没有购买2021年的城镇医疗保险,去年在外面打工,错过了缴费时间,谁想到今年却生病要住院,想着有医保的卡的话就能报销一部分,所以我就借用别人的医保卡来“碰碰运气”。


通过询问了解,周某因2021年未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当时就用他人社保卡住院,发生治疗费可以通过医保报销。


随后,医院医保科立即将患者冒名就医情况反映给松滋市医疗保障局进行查处 
松滋市医疗保障局在接到市人民医院举报后立即进行实地调查,经松滋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调查,发现患者周某冒用某参保人医保卡在松滋市人民医院就医住院。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周某改正欺诈骗保行为,并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由周某自己负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对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参保人员,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期间因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自己承担。
松滋市人民医院及时发现并报告了一起冒名顶替现象,拟作为典型受上级表彰。


松滋市医疗保障局再次提醒告诫,任何人不得冒用他人医保卡就诊或住院,违者将被依法进行处罚。若骗取医保基金数额较大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医疗保障局坚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坚决保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保障全市医保基金运行平稳、健康、规范。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也提醒广大群众:

切勿冒用他人证件就医骗取医保待遇。另外,各参保人应自觉带备本人有效证件就诊,并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身份核实;日常更要保管好自己的相关证件,不要出借给他人。

为了让广大参保人更直观、便捷地了解医保政策,中国医疗保险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结合日前发布的《医保政策问答手册》内容编写了一图读懂系列,涵盖了手册的全部内容,并做出适当拓展延伸。欢迎大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号入座”解决自身在参保和享受待遇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一图读懂《医保政策》


哪些行为是欺诈骗保?




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有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欺诈骗保行为有


参保人请注意!自己的社保卡绝对不可以借给别人用!社保卡只能本人就医使用。拿别人的社保卡去就医是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医保部门可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将追回医保基金,并将参保人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影响参保人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

遇到欺诈骗保行为,我们可以怎么办?答: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举报欺诈骗保:(1)电话,拨打国家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或各地举报投诉电话;(2)微信,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微官网”菜单下的“打击骗保”栏目进行举报;(3)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国家医疗保障局或各地医保局。

(部分图文来源网络,侵删)

小伙伴们

保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日常如有发现各种欺诈骗保行为

记得要第一时间拨打以下电话举报哦!

0716—12345(市长热线)

0716—6234006(市医保局)


       编辑:骆   旋    审核:吴文超

    整理编辑:宣传股

NEWS

文章详情 /

创建时间:2022-03-02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