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一、医保患者与科室签订先看病后付费协议。
二、请在入院3日内带齐以下证件到医保科办理医保登记:
1、社会保障卡;
2、《医保住院病人审核单》 。
三、无第三方赔付的意外伤害患者须在5日内拨打95518电话报案,意外伤害患者凭驻我院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出具《意外伤害住院申报审核表》后,可在我院直接报销。
四、异地医保患者自行办理好异地转诊备案后,即可直接在我院报销。
五、本地社会保障卡有异常不能正常使用,请联系松滋市医保局,电话:0716-622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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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3 17:22